◆ 坚持对合作经销商的区域保护政策
◆ 坚持维护价格体系保障经销商高利润
◆ 坚持持续的市场投入厂商共同打造品牌
◆ 坚持滞销产品退换货商家运作低风险
经销单位: 二级城市以下市场,以地级市和县级市为经销单位进行招商
招商对象:
①新型社区中小超市配送的经销商;
②开展电子商务需要网货的网商;
③有特通渠道的经销商;
④运作BC类连锁超市的经销商
经销标准: 对于传统渠道经销商首次进货须达到100件以上的方可订经销合同要求区域保护。初期合作的经销商以前3个月为考核期,具体在3个月内要保持正常的铺货和连续进货。市场的开发在3个月内直接配送或覆盖终端不得低于20家。达到以上标准即为准经销商,在未来将享受公司的所有市场费用投入政策,签订合同享受返利等政策。3个月内未达到以上要求标准,公司有权利取消此经销商的资格,重新开发新的客户。所有的一切损失由未达标的经销商全部承担。